2.28亿代偿损失拖累,华林证券业绩滑坡,优先受偿权或带来“下蹲起跳”?中介责任界定再引关注

来源: 金联创能源
2024-03-19 18:20:13

财联社3月19日讯(记者 肖斐歆)3月18日晚间,华林证券发布公告,根据应偿还大连银行的本金损失确认预计负债,同步考虑相应税金的影响,并结合经营情况调整2023年度的部分预提业务及管理费,公司2023年度全年净利润区间调整为2500万元至3700万元。


而在修正之前,公司2023年度全年净利润区间为17193万元至21840万元。


预计业绩报告的下修与“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不无关系。根据仲裁结果,华林证券被判决赔偿大连银行本金损失约2.28亿元,并承担该案支出的律师费、仲裁费等。


华林证券表示,公司对专项计划项下底层资产的处置具有优先受偿权,抵押资产的评估价值可覆盖公司被裁决赔付的金额,也因此,后续抵押资产处置后,或可带来业绩的“下蹲起跳”。

案件进展方面,据当晚同步发布的《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获受理的公告》,华林证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已于近日获得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同时,公司已向案涉强制执行的受理法院申请中止执行。

修正业绩报告,预计盈利下降超90%

根据1月27日披露的预计业绩情况,华林证券2023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17193万元至218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至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15198万元至198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94%至64.72%。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在0.06元至0.08元之间,上年同期为每股0.17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的利润情况下滑明显。而修正后的业绩预告,无疑让2023年业绩又蒙上了一层阴影。

修正后的业绩报告显示,华林证券2023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2500万元至37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2.04%至94.62%。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在0.0093元至0.0137元之间。


由于该业绩修正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仍为15198万元至19845万元,与原先预计保持不变。

被判决赔偿大连银行本金损失2.28亿元

此次业绩修正涉及华林证券与大连银行的“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违约责任争议”仲裁案件。

“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ABS产品是国内首单获批的上市公司主体CMBS,发行规模为9.5亿元,于2017年9月发行,但仅在发行一年后就出现了违约情形。

华林证券为“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申请人大连银行于2017年9月认购了“17红博04”、“17红博05”和“17红博06”资产支持证券。由于该专项计划服务机构红博会展未能及时、足额向专项计划监管账户归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特定原始权益人工大高新未履行信托贷款还款义务和差额支付义务,担保人工大集团未履行保证责任,导致该专项计划于2018年10月未能按期完成收益分配,触发专项计划违约条款。

因对该专项计划违约责任存在争议,申请人大连银行于2022年5月对华林证券提起仲裁。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9年5月,黑龙江监管局就因该专项计划对华林证券出具过警示函。根据罚单表述,华林证券作为管理人对特定原始权益人、担保人的尽职调查不到位。对相关主体内部控制、关联关系、担保人的债务结构等情况尽调不到位;存续期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及时。对专项计划的部分风险防范措施、增信措施落实不到位,风险监测不及时,披露不充分。


2月28日,华林证券披露了该仲裁案件的结果,华林证券被判决赔偿大连银行本金损失约2.28亿元,并承担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仲裁费等。

此次仲裁案件,涉及行业首例在资产专项计划的底层资产在获得优先受偿权并在处置过程中,管理人仍被裁决先行赔付的情况,其结果颇受市场关注。华林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全力推动案件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作为该专项计划管理人的华林证券,需要先行赔付大连银行巨额的本金损失。而在后续资产处置完毕后,可获得部分赔偿金的归还。

早在大连银行提起仲裁之前,华林证券已对案涉专项计划相关责任主体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院判决,公司对专项计划项下底层资产的处置具有优先受偿权,抵押资产的评估价值可覆盖公司被裁决赔付的金额,公司正在推进案涉专项计划项下底层资产的处置程序。

目前,相关案件的裁决尚未执行。从最新的仲裁结果来看,大额的现金赔付或会在短期内影响公司的整体业绩表现以及现金流,但抵押资产的优先受偿权带来了相应的资产份额。如能如华林证券所披露,评估价值能覆盖掉2.28亿代偿损失,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有限。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先行赔付的判决,或拉高了资产专项计划产品中发行管理人连带责任的上限,对市场上现有类似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处置、投资人的索赔、后续项目发行带来新的参考情况。

华林证券表示,如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前,相关应对措施或资产处置出现实质性进展,会计师事务所将重新评估该事项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将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管理人中介责任如何界定?

整体来看,国内已经出现多起券商作为管理人被起诉和判罚的案例,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各家券商的情况还存在不同。

作为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五洋债”案,曾引起证券行业极大关注,主要在于承销商和中介机构都被五洋投资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五洋债成为首例证券公司承担债券承销连带赔偿责任的判例。

2020年12月31日,“五洋债”案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五洋建设以虚假财务数据骗取债券发行资格,构成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应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债券承销商德邦证券和出具审计报告的大信会计,都未勤勉尽职,对案涉债券得以发行、交易存在重大过错,应对五洋建设应负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一起吉林敦化农商行与东北证券的诉讼纠纷中,吉林敦化农商行在2021年以东北证券作为“东北证券长盈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在该产品设立、募集和存续过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导致敦化农商行遭受重大损失为由,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北证券提起诉讼,要求予以赔偿。2023年11月,一审判决东北证券应赔偿吉林敦化农商行2.94亿元及利息。

在“16宁远高”违约纠纷中, 2023年11月29日,银川中院出具一审判决书,判定国融证券对远高集团对大定投资的案涉债务本金1287.2万元在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承担128.72万元。在此之前,上交所也对国融证券予以书面警示,指出其作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存在违规行为。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虽然券商作为管理人被判罚赔偿的案例已经发生多起,但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

与国融证券违规情形相似,但华林证券在底层资产获得优先受偿权并在处置过程中的情况下,仍被仲裁裁定全额赔付投资人损失。“从行业的角度来看,华林证券的此次案例或拉高了资产专项计划产品中发行管理人的责任上限,对市场上现有类似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处置,投资人的索赔,乃至后续项目发行带来新的参考情况。”有行业人士分析称。

发布于:江苏省东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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